訪問歷史記錄這是指StageVPN根據伊朗通訊秘密保護法等相關法律儲存的網路日誌記錄和存取追蹤數據,不包括通訊內容。
StageVPN會自動刪除自建立日起93天內的連線記錄(連線時間、連線IP、目標IP/連接埠等),且不會記錄所造訪的頁面或訊息等通訊內容。這是因為這是韓國電信業者的法律義務,StageVPN決定首先公開該項目、期限和提供程序,而不是將這一事實保留在小字中。本文引用了該法律的原文,並解釋了哪些內容保留,哪些內容不保留,何時刪除記錄,以及誰可以接收它們以及透過什麼程序(截至 2026 年 9 月)。
- 93天
- StageVPN連線記錄保存期限(自建立日起,此後自動刪除)
- 3個月或以上
- 網路日誌記錄與存取追蹤資料的最低法定保存期限(施行令第41條第2項)
- 92天
- 一個日曆月中最長的天數(例如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 7年
- 若提供數據,則提供台帳及請求書的保存期間(通訊秘密保護法第13條第7項)

法律依據:什麼法律要求我保留存取記錄?
要求保存存取記錄的法律是《通訊秘密保護法》第15條之2和該法施行令第41條。法律規定了電信業務運營商的合作義務並委託了保留期限,執行令規定了每種資料的最短保留期限。經營 StageVPN 的 Enbase Korea Co., Ltd. 作為韓國的電信業者須遵守此義務。
「① 電信業者應配合檢察官、司法警察、情報調查機關首長的要求,提供依據本法實施的通信限制措施及通信確認數據。 ② 電信業者為執行第一項規定的通信限制措施而應配合的事項、通信確認數據的保存期限以及與電信業者配合有關的其他必要事項,由總統令規定。
20735號法《通訊秘密保護法》第15條之2(電信業務經營者的配合義務),2025年8月1日生效 - 國家法律資訊中心
第 15-2 條規定了兩件事。首先,電信業務經營者必須依法配合提供通訊確認資料的請求。其次,必須保留多長時間由總統令(執行令)決定。執行條例如下第41條。
「② 電信業務經營者依本法第十五條之二第二項規定之通訊確認資料之保存期限,應長於下列分類之期限: 一、本法第二條第十一項第一項至四項、五項規定之通訊確認資料:十二個月。但與長途及市內電話服務有關之資料,則為六個月。二、第 12 項通訊確認資料:該第 12 款通訊資料
第41條(電信業務運營商的合作義務等)《通信秘密保護法施行令》第35674號總統令第2項,2025年8月1日生效 - 國家法律資訊中心
第 41 條第 2 項之 e 及 c 之意義,載於本法第 2 條第 11 項。通信確認數據是指有關通信事實的數據,例如“何時、何人、何地進行通信”,而不是通信內容。
「11.『通訊事實確認資料』指屬於以下任何一項的電信事實資料:(…)E.電腦通訊或網際網路日誌記錄有關電腦通訊或網際網路使用者使用電信服務此事實的資料(…)F.可以確認電腦通訊或網路使用者存取資訊與通訊網路所使用的資訊與通訊設備的位置的追蹤資料」
通訊秘密保護法第 2 條(定義)第 11 E 和 A 號 — 國家法律資訊中心
VPN 伺服器上留下的顯示「哪個帳戶連接、與何處通訊以及何時通訊」的記錄對應於 Mamok 的網際網路日誌記錄,而留下的「從哪個 IP 存取」的記錄則對應於 Samok 的存取追蹤資料。因此,StageVPN的訪問記錄的法定最短保留期限為3個月。
| 分配 | 法律數據 | 最短儲存期 | 與 VPN 的關係 |
|---|---|---|---|
| 項目A~L | 用戶的電信日期和時間、電信開始/結束時間、對方用戶號碼、使用頻率 | 12個月(長途及市話相關數據為6個月) | 專注於電話服務。 StageVPN 沒有此資料 |
| 巴爾莫克 | 發射基地台的位置追蹤數據 | 12個月 | 行動通訊基地台資料。 StageVPN 沒有此資料 |
| 馬莫克 | 網路使用者使用電信服務的記錄數據 | 3個月 | VPN連線時間、帳戶/隧道IP、目標IP/連接埠 |
| 教牧關懷 | 接入點的追蹤數據,可確認用於接入互聯網的資訊和通訊設備的位置 | 3個月 | 連接 VPN 伺服器的 IP 和連接埠 |
StageVPN之所以選擇93天,是因為法定語言是「不少於三個月」。三個月的天數根據連續三個月的組合而定,從89天到92天不等,最長為92天,例如7月1日到9月30日。任何月份所建立的記錄均設定為93天,以滿足法定期限,且不得任意保留超過該期限的時間。本文法律內容以2026年9月在國家立法資訊中心公佈的《通訊秘密保護法實施條例》(2025年8月1日施行)為準。
保留什麼:什麼保留,什麼不保留?
留下的是連接時間和地址訊息,沒有留下的是通訊的內容。 StageVPN 應用程式和適用於 Chrome 的 StageVPN 的工作方式不同,而且專案也略有不同。在這兩種方法中,伺服器每分鐘收集一次記錄,並透過加密通訊 (HTTPS) 將它們傳送到 StageVPN 資料庫。下面兩張表是 存取記錄儲存通知 第 2 條和第 3 條逐字翻譯。
| 記錄 | 物品 | 儲存期限 |
|---|---|---|
| 外部連接歷史記錄 | 連線開始時間、隧道IP位址(分配給裝置的內部位址)、協定(TCP·UDP·ICMP)、目的IP位址和連接埠、出發埠、記錄伺服器 | 93天 |
| 連接位置記錄 | 連接到 VPN 伺服器的 IP 位址和連接埠(WireGuard 端點)、帳戶(電子郵件)、公鑰、隧道 IP、伺服器和確認時間。僅在訪問地址改變時記錄 | 93天 |
| 會話歷史記錄 | 帳戶、伺服器、隧道IP、會話開始/結束時間、傳送/接收的資料量。用於決定隧道IP分配給哪個帳戶 | 直至退出會員資格(對於比較所需的零件,自創建之日起至少 93 天) |
目標域(主機名稱)不包含在應用程式歷史記錄中。 DNS 查找也會在 VPN 隧道內處理,但沒有尋找哪些網域的記錄。 DNS 從隧道洩漏的問題是 DNS 外洩和 WebRTC 洩漏這是單獨解釋的。
| 記錄 | 物品 | 儲存期限 |
|---|---|---|
| 代理連接歷史記錄 | 連線開始時間、帳戶識別碼、代理會話識別碼、連線IP位址、目標主機名稱和連接埠、目標IP位址、傳送和接收的位元組數、連線持續時間、記錄的伺服器。 | 93天 |
| 代理會話歷史記錄 | 帳戶、伺服器、會話開始/結束時間、開始會話的連線IP位址 | 93天 |
適用於 Chrome 的 StageVPN 將瀏覽器通訊傳送到 HTTPS 代理,因此它會記錄連線所需的目標主機名稱(例如 www.example.com),但不會記錄頁面路徑、搜尋字詞、查詢字串或頁面內容。它也不會解密 HTTPS 網站上的加密內容。兩種方法保護範圍的差異是 瀏覽器 VPN 與應用程式 VPN請參考。
我們不會以任何方式儲存以下資訊(《存取記錄保留通知》第4條):
- 交換的通訊內容:網頁內容、電子郵件/訊息文字、音訊/視訊、文件
- URL 路徑、搜尋字詞、查詢字串、輸入的表單值和 Cookie 值
- 在 StageVPN 應用程式中尋找的網域名稱(DNS 查找)和已造訪的網域列表
- HTTPS 通訊的解密內容(不攔截或解密加密通訊)
- 精確的位置訊息,例如您裝置的 GPS
| 行動 | StageVPN 應用程式歷史 | Chrome 歷史記錄 | 什麼仍然無處可去 |
|---|---|---|---|
| 閱讀新聞網站的文章 | 時間、目標 IP/連接埠(例如 443)、協議 | 時間、主機名稱/連接埠、目標 IP、位元組數 | 閱讀文章的地址和內容 |
| 在門戶中搜尋 | 時間、目的IP/端口 | 時間、門戶主機名稱/連接埠 | 搜尋字詞和搜尋結果 |
| 透過通訊應用程式發送照片 | 時間、訊息伺服器 IP/連接埠 | 沒有日誌記錄(僅處理瀏覽器通訊) | 聯絡人、訊息、照片 |
| 網路銀行登入 | 時間、銀行伺服器IP/端口 | 時間、銀行主機名稱/端口 | ID、密碼、交易記錄 |
除了存取記錄外,還有其他幾項記錄可以防止盜用並確保安全。 VPN金鑰頒發和釋放記錄在90天後自動刪除,服務設定更改審核記錄在180天後自動刪除,API請求記錄(伺服器日誌)在30天後自動刪除。每個項目的周期為 隱私權政策 都寫在第3條裡了。

資料生命:記錄如何建立以及何時刪除?
存取記錄在連接時在伺服器上創建,並每分鐘傳輸到資料庫,並在創建之日起 93 天後被資料庫的自動過期功能刪除。每筆記錄都會在設定的到期時間自動刪除,而不是由人決定刪除時間表,因此 StageVPN 無法將其任意保留更長時間。
- 0 天建立連接和記錄
VPN伺服器或代理伺服器記錄新連線的時間和位址資訊。您的通訊內容從一開始就不會被記錄下來。
- 1分鐘為單位傳輸到資料庫
伺服器收集記錄並透過 HTTPS 發送它們。由於網路問題無法傳送的記錄會暫時保存在伺服器上,直到重傳成功,發送完畢後刪除。
- 1~93天保管
只有工作絕對必要的最少人數才能訪問它,並且訪問詳細信息受到管理。僅用於依法回應請求以及確認濫用舉報,不用於廣告、趨勢分析或銷售。
- 93天過去了自動刪除
過時的記錄會自動從資料庫中刪除。
- 備份週期刪除備份
備份中剩餘的資訊也會根據備份儲存週期被刪除(《個人資訊處理方針》第5條)。
應用程式的會話歷史記錄除外。會話記錄將保留到會員退出為止,因為它們是提供服務所必需的使用歷史記錄。但是,與訪問記錄進行比較所需的部分即使在撤回後仍保留到創建之日起 93 天後。即使會員退出,由於法定儲存義務,已建立的存取記錄將在 93 天後被刪除,並將與其他資訊分開,僅出於法律規定的目的進行儲存。
使用者權利:我可以查看或刪除我的記錄嗎?
您可以要求查看,但在儲存期間不會要求刪除。驗證身分後,會員可以要求查看其存取記錄是否已儲存並查看其內容。但根據個人資訊保護法第35條第4項的規定,瀏覽可能會受到限制,在這種情況下,StageVPN將通知您原因。
保留期內的存取記錄即使因法定儲存義務而要求刪除,在保留期限結束前也無法刪除,並會在 93 天後自動刪除。查詢和請求可以發送至個人資訊保護經理 (privacy@stagevpn.com) 或客戶中心 (support@stagevpn.com)。如果您對StageVPN的處理不滿意,可以向個人資訊糾紛調解委員會(1833-6972,無區號)或韓國網路振興院個人資訊侵權舉報中心(118,無區號)申請諮詢或糾紛調解。退會和取消訂閱的區別 StageVPN 計劃訊息這在 中進行了解釋。
提供程序:誰可以透過什麼程式接收存取記錄?
只有在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和程序(包括法院許可)的書面請求下,才會提供存取記錄,並在請求範圍內的最小必要範圍內提供。它不會根據請求自動提供,StageVPN 將請求補充或拒絕提供任何不足或過於寬泛的請求。刑事調查之請求程序,依通訊秘密保護法第十三條規定。
「③ 根據第 1 款和第 2 款請求提供通信確認數據時,必須獲得主管地方法院(包括軍事法院;下同)的許可或書面支持,記錄請求原因、與相關用戶的關係以及所需數據的範圍。但是,如果有緊急原因無法獲得主管地方法院的許可或支持,則必須立即收到提供通信確認數據的請求,並將其發送給電信業務運營商。款如果根據但書出於緊急原因提供了通信確認數據,但未獲得當地法院或支持人員的許可,則必須立即銷毀所提供的通信確認數據。
通訊秘密保護法第13條(為刑事調查提供通訊確認資料的程序)第3項及第4項 - 國家法律資訊中心
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可以提出請求的人是檢察官或司法警察,第三項規定,必須以書面形式徵得法院許可,並說明請求的理由、與訂戶的相關性以及數據的範圍。如遇緊急情況,必須先行請求並及時取得許可。如果未經許可,收到的材料必須予以銷毀。同條第 7 款規定了提供後的記錄義務。
「⑦ 電信事業者向檢察官、法警、情報調查機關首長提供通信驗證數據時,應每年兩次向科學信息通信技術·未來企劃部長官報告數據提供情況,並自提供通信驗證數據之日起7年內,保存包含通信驗證數據的提供等必要事項以及通信驗證數據的提供請求等相關數據的台賬。」
通信秘密保護法第十三條第七項 國家法律資訊中心
收到資料的調查機構必須通知有關人員。各案件處理結果的通報期限依第十三條之三規定。
「① 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對於依照第十三條規定提供通訊驗證資料的案件,應在下列規定的期限內,將提供通訊驗證資料的情況、請求提供的機關、期間等,以書面通知被提供通訊驗證資料的當事人。1. 不起訴、不起訴、不移送檢察官若調查正在進行中:自收到通訊確認資料之日起 30 天內(如果屬於第 6 條第 8 款任何一項犯罪,則為 3 年)。
通訊秘密保護法第13條之3(為刑事偵查提供通訊確認資料的通知)第1項 國家法律資訊中心
該條第二款規定,當存在國家安全風險、涉案人員生命或身體受到威脅、證據毀壞或逃逸風險、名譽或隱私受到侵犯的風險時,可以暫緩報告;第四款規定,必須在事由解決之日起三十日內報告。國家安全請求遵循同一法案第 13-4 條規定的單獨程序。將這些規定轉換為StageVPN的實際處理順序如下:
- 調查機構的要求檢察官、司法警察等準備一份文件,說明請求的理由、與訂戶的關係以及所需資料的範圍。
- 法庭許可當地主管法院或分支機構的許可(如果緊急,將在提出請求後立即給予許可;如果未收到,資料將被銷毀)
- StageVPN 評論確定請求和許可的要求、目標期限和範圍。若不足,要求補充或拒絕
- 提供的最小範圍僅提供請求範圍內所需的最低限度
- 記錄和通知由船長提供7年,每年報告兩次。偵查機關書面通知當事人
還有訪問日誌和其他類型的請求。 《電信事業法》第83條規定要求提供用戶姓名、ID、訂閱日期等訂戶信息,並於2023年12月修訂,名稱從“通信數據”更改為“通信用戶信息”。
「③ 電信業務運營商可以按照法院、檢察官或調查辦公室(…)負責人或情報調查機構負責人的要求,查看或提交(以下簡稱「提供通信用戶資訊」)以下資料(以下簡稱「通信用戶資訊」),用於審判、調查(…)、執行判決或收集資訊以防止危害國家安全: 1. 用戶登記6. 使用者的訂閱日期或終止日期 ④ 依第 3 款要求提供通訊使用者資訊的請求(以下簡稱「資訊提供請求」)必須以書面提出,並說明要求的原因、與相關使用者的關係以及所需通訊使用者資訊的範圍。
《電信事業法》第 83 條(通訊機密的保護)第 3 項、第 4 項,2023 年 12 月 29 日修訂文字 — 國家法律資訊中心
第八十三條第三項措詞為「得依」。換句話說,通訊使用者資訊的提供是經營者判斷介入的領域,與需要法院許可的通訊確認資料不同,StageVPN會審查請求的合法性和必要性,並僅在必要的最小範圍內做出回應。收到資料的機構必須根據同一法律第83條之2的規定在30天內通知當事人,而StageVPN不收集居民登記號碼,因此第2號資料從一開始就不存在。
| 請求類型 | 法律依據 | 目標訊息 | StageVPN 的回應 |
|---|---|---|---|
| 提供通訊確認數據 | 通信秘密保護法第13條等 | 連線歷史記錄(時間、連線 IP、目標 IP/連接埠、Chrome 主機名稱) | 最小範圍僅適用於經法院許可的書面請求(包括緊急情況下的釋放後許可) |
| 提供通訊用戶資訊(舊稱「通訊資料」) | 電信事業法第83條 | 訂閱者訊息,例如使用者名稱、ID、訂閱日期和取消日期 | 審查請求的合法性和必要性,並僅在必要的最小範圍內回應 |
| 國家安全要求 | 通訊秘密保護法第十三條之四 | 通訊確認數據 | 僅在法律規定的單獨程序到位時才做出回應 |
| 外國政府和組織的要求 | 國際刑事法律援助等韓國法規 | 每個請求都不同 | 僅在遵循韓國法律規定的程序的情況下做出答复。 |
即使是企業 VPN 的管理員也無法看到這些法定存取記錄。提供給管理員的是公司資格會話時間、使用時間、資料量、伺服器名稱/國家,甚至使用的專用IP。 企業固定IP VPN介紹指南它被覆蓋了。

如何閱讀無日誌廣告
您應該先檢查“不留下記錄”一詞的意思是不留下。這是因為,根據是否表示不留下任何通訊內容或不留下任何元資料(例如連接時間和地址),含義有很大差異。從技術上講,VPN 業者能夠看到多層訊息,而他們必須留下哪些層取決於營運商遵循哪個國家的法律。
- 帳戶/付款資訊註冊電子郵件、訂閱狀態、付款記錄
- 連結元數據連線IP、連線時間、資料量
- 目的地資訊目標IP/連接埠、主機名
- DNS 查詢已查看域名
- 溝通內容如果是HTTPS,是加密的,不解密就無法查看。
| 資訊層 | 是否儲存StageVPN | 期間/條件 |
|---|---|---|
| 帳戶/付款資訊 | 保管 | 帳戶有效期限至註銷為止,交易紀錄保存5年。未記憶卡號 |
| 連結元數據 | 保管 | 存取 IP 93 天,應用程式會話記錄直至提款(至少 93 天) |
| 目的地資訊 | 保管 | 目標 IP/連接埠 93 天。主機名稱是僅適用於 Chrome 的 StageVPN |
| DNS 查詢 | 沒有保留 | StageVPN 應用程式不會記錄查看的網域 |
| 溝通內容 | 沒有保留 | 請勿攔截或解密加密通信 |
在比較 VPN 服務的日誌記錄策略時,請檢查其文件中是否列出了以下項目: 這兩個問題都不能用一個字來回答:「無日誌」。
- 是否有一份清單列出哪些物品需要保留,哪些物品不該保留?它是否分別表示時間、IP、目的地、DNS 和內容,而不是僅一行表示「無日誌」?
- 保留期限和刪除方式是否用數字寫明?如果只有「只要需要」等開放式表達,則不設定時段。
- 它是否揭露了營運商位於哪個國家以及其適用哪些法律?由於韓國電信業者有義務保留連線記錄,因此您應該對韓國業者的「無日誌」廣告持懷疑態度。
- 您是否透露了用於回應調查機構請求的程序?是否規定了請求法院許可、範圍審查和拒絕的標準?
- 是否規定這些記錄不會用於廣告、行為分析或銷售目的?
- 是否有一個視窗供使用者查看或查詢自己的記錄?
相反,保留存取記錄並不意味著通訊內容也會受到檢查。 StageVPN之所以公開所有專案、期限和交付程序,是因為我們相信信任的起點是讓使用者確切地知道他們可以期望什麼和不能期望什麼。公佈的政策成為營運商必須遵守的標準,用戶可以根據該標準提出問題。 VPN 的範圍和限制是 VPN 能阻止什麼、不能阻止什麼,服務安全的整體結構為 安全資訊我把它組織在 .
參考資料
- 通訊秘密保護法 ——第二條第十一款(通訊確認資料的定義)、第十三條(提供程序與法院許可)、第十三條之三(通知)、第十三條之四(國家安全規定)、第十五條之二(電信業務經營者的配合義務)(國家立法資訊中心)
- 通訊秘密保護法施行令 ——第四十一條第二項(通訊確認資料的保存期限)(國家法制資訊中心)
- 電訊事業法 ——第八十三條(保護通訊機密、提供通訊使用者資訊)、第八十三條之二(提供通知)(國家法制資訊中心)
-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三十五條(個人資料的檢視)及限制檢視的理由(國家立法資訊中心)
- 個人資訊保護委員會 — 個人資訊保護政策與資訊主體權利資訊(個人資訊保護委員會)
- 個人資訊糾紛調解委員會 — 個人資訊糾紛調解申請書(個人資訊糾紛調解委員會)
- 個人資訊侵權行為檢舉中心 — 個人資料侵權行為檢舉及諮詢(無區號118)(韓國網路振興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