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目的)
本服務條款(以下簡稱「條款」)規定了 nbase (엔베 Been회스)(商品名稱:NBASE KOREA Co., Ltd. (엔베스코리아 주식회사);「公司」)和會員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應用程式、StageVPN for Chrome、桌面應用程式、Business VPN 以及相關網站和客戶支援);
第二條(定義)
(1) 本條款中使用的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 「會員」指同意本條款、與本公司簽訂服務協議並被授予帳戶的人。
- 「帳戶」指會員為識別會員身分並使用本服務而註冊的電子郵件地址、手機號碼或關聯的社群登入帳號。
- 「VPN」是指透過加密路徑在會員的裝置或瀏覽器與公司營運的伺服器之間進行通訊的功能。
- 「付費服務」指會員付費的服務,即按月和按年自動續約訂閱和企業 VPN 合約。
- 「應用程式市集經營者」指分公司應用程式並處理應用程式內支付的企業,例如 Apple Inc. (App Store) 或 Google LLC (Google Play)。
- 「網路支付」是指公司透過其支付處理器 Stripe 處理的透過信用卡、金融卡或類似方式進行的支付。
- 「企業客戶」指與公司簽訂企業 VPN 服務協議的公司、組織或獨資經營者。 「團隊成員」是指受企業客戶邀請使用企業 VPN 的員工或其他人員。 「管理員」指企業客戶授予操作管理控制台權限的人員。
- 「專用 IP」是指根據企業 VPN 合約分配給企業客戶的靜態 IP 位址,團隊成員的流量會透過該位址匯出到網際網路。
- 「連線日誌」指本公司依據《通訊秘密保護法》(통신비밀보호법) 和其他適用法律保留的網路日誌記錄和存取位置追蹤資料。連線日誌不包括通訊內容。
(2) 本條款中未定義的術語應根據適用法律和一般商業慣例進行解釋。
第三條(本條款的發布和修改)
(1) 本公司在其網站、應用程式的設定畫面或與其連結的螢幕上發布這些條款及其業務訊息,包括其商號、代表、地址、聯絡資訊、商業登記號碼和郵購業務報告號,以便會員可以輕鬆存取。
(2) 本公司可在不違反適用法律的範圍內修改本條款,包括《條款與條件管理法》(약관의 규제에 관한 법률)、《電子商務消費者保護法》(전자상거래법)(「電子商務法」)以及《資訊與宣傳促進法》通訊網路利用與資訊保護(정보통신망법)。
(3) 修改本條款時,本公司將在生效日期前 7 天至生效日期前一天公佈修改內容,說明其生效日期和理由,以及現行條款。但對於不利於會員或其他重大的變更,本公司將在生效日期前30天予以公告,並透過電子郵件、應用程式通知或類似方式單獨通知會員。
(4) 若本公司在依據第(3)款進行公告或發出通知時,明確告知會員,除非在生效日期前一天表示反對,否則將被視為同意,且會員沒有明確反對,則該會員將被視為同意修改後的條款。
(5) 會員不同意修改後的條款,可以終止服務協議。在此情況下,已付費服務將依照 計費和退款政策.
第四條(本條款以外的相關政策和規則)
(1) 的 隱私權政策, 計費和退款政策, 可接受的使用政策, 連線日誌保留通知 和 Cookie 政策 與這些條款一起適用。如果其中任何條款與這些條款不同,則就相關事項而言,以該政策為準。
(2) 本條款中未規定的事項以及本條款的解釋,適用法律和商業慣例,包括《電子商務法》、《條款和條件管理法》、《消費者框架法》(소비자기본법)以及作為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的公告。
第五條(服務協議的訂立)
(1) 當希望加入的人同意本條款並依照公司規定的程序申請加入會員並經公司受理時,服務協議成立。
(2) 會員可透過以下任一方式註冊或登入。可用的方法可能因平台和應用程式版本而異。
- 電子郵件地址和密碼
- 手機號碼和簡訊 (SMS) 驗證
- 連結外部帳戶,例如 Google、Kakao 或 Naver(社交登入)
(3) 如果會員使用社交登錄,則該帳戶的使用條件受相關提供者的條款管轄,且本公司僅接收會員在登入過程中同意的資訊。
第六條(申請的受理和限制)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拒絕接受申請,或終止服務協議:
- 申請人未經授權使用他人姓名、電子郵件地址、手機號碼,或提供虛假資訊。
- 申請人未滿14歲。
- 申請人之前因違反這些條款或可接受的使用政策而終止了服務協議,並再次申請。如果公司已批准重新註冊,則此規定不適用。
- 顯然,該申請的目的是進行非法活動或擾亂服務的運作。
- 申請有其他違反適用法律或不符合本公司規定的申請要求的情況。
(2) 若能力不足或有技術或操作問題,公司可以延後驗收,直到原因解決為止。
第七條(未成年人使用)
(1) 14歲以下兒童不得註冊本服務。
(2)未滿19歲的未成年人在支付有償服務費用前必須徵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 如果未成年人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而簽訂有償服務合同,則未成年人或法定代理人可以根據民法 (민법) 解除合同。但是,如果付款是在法定代理人允許未成年人處分的財產範圍內(例如零用錢),或者未成年人使用欺騙手段使未成年人看起來是成年人或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則取消可能會受到限制。
(4) 透過 App Store 或 Google Play 支付的取消和退款將按照相關應用程式市場營運商的程序進行處理,本公司將配合進行任何必要的驗證。
第八條(會員資料及帳戶管理的變更)
(1) 如果註冊時註冊的資訊發生變化,會員必須在應用程式的帳戶畫面上更新或通知客戶中心。除非公司故意或疏忽,否則會員將承擔因未能這樣做而造成的任何損失。
(2) 會員必須妥善保管自己的帳戶訊息,包括密碼、驗證碼以及設備上的VPN配置和私鑰,不得將帳戶轉讓、出借或與任何第三方共享。
(3) 若會員發現其帳號已被盜用或被第三方使用,會員必須立即變更密碼並通知本公司。經核實後,公司將採取必要措施保護該帳戶。
第九條(服務說明)
(一)本公司提供以下服務:
- StageVPN 行動應用程式(iOS 和 Android):使用作業系統的 VPN 功能和 WireGuard 協定對來自設備的所有網路流量進行加密,並將其傳輸到會員選擇的國家/地區的公司伺服器。
- 適用於 Chrome 的 StageVPN:Chrome 瀏覽器擴充程序,僅透過公司伺服器上的 HTTPS 代理程式路由源自瀏覽器的流量。它不會保護來自瀏覽器外部其他應用程式或來自整個裝置的流量。
- StageVPN 桌面應用程式(Windows 和 macOS):提供在電腦上建立和管理VPN連線的功能。
- 企業VPN:為企業客戶提供專用IP、邀請和管理團隊成員的功能以及管理控制台。
- 上述服務的附屬功能,例如帳戶管理、訂閱管理和客戶支援
(2) 具體使用條件,例如可用的伺服器國家和地點、支援的設備和作業系統以及可同時連接的設備數量,如應用程式或計劃資訊畫面上所示。
第十條(服務的性質和限制)
(1) VPN將會員設備(或瀏覽器)與公司伺服器之間的網段加密,通常會導致會員存取的服務看到的是公司伺服器的IP位址,而不是會員的IP位址。會員在使用本服務時必須了解有關其保護範圍的以下幾點:
- 該服務不會使會員完全匿名或無法追蹤。會員可能會透過登入帳號、cookies、瀏覽器或裝置資訊等方式被識別,本公司保留 連線日誌 根據適用法律。
- 本服務無法防範所有安全威脅,例如網路釣魚、惡意軟體和帳號接管,也不能取代防毒軟體。
- 公司伺服器和目標服務之間的網段的保護等級取決於該服務提供的加密(例如 HTTPS)。
- 本公司不保證對任何特定網站、應用程式或內容服務的存取。第三方服務可能會根據自己的策略限制來自 VPN 或特定 IP 範圍的存取。
- 連線速度和品質可能會因會員的網路環境、伺服器位置、使用者數量和本地網路狀況而有所不同。
- 一些國家和地區限製或規範VPN的使用。會員必須檢查並遵守其使用服務所在地的法律。
(2) 本服務只能用於合法目的。使用 VPN 並不能免除會員對其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服務的提供和暫時停止)
(1) 原則上,全年無休、每天 24 小時提供服務。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暫停全部或部分服務:
- 需要對伺服器或設備進行定期維護、更換或擴展,或採取安全措施。
- 第三方(例如伺服器代管供應商或基於設施的電信業者)會遇到設備故障或服務中斷。
-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例如自然災害、國家緊急狀態、停電或大規模攻擊。
- 適用法律或政府機構或法院的命令要求暫停。
(3) 公司將在應用程式或網站上提前公佈暫停的原因和持續時間,對於計劃的暫停,對於不可預見的暫停,公司將立即公佈。
(4) 因公司原因造成付費服務中斷或失敗的賠償,適用第二十九條及 計費和退款政策.
第十二條(服務的變更和終止)
(1) 公司可能因營運或技術原因而根據需要更改服務內容、伺服器位置、支援的設備以及服務的其他方面。本公司將在生效前至少 30 天公佈對會員不利的重大變更,並在生效前至少 7 天公佈其他變更。
(2) 若本公司終止付費服務,本公司將在終止日至少30日前公告並單獨通知會員,並依規定退還終止日後剩餘使用期限對應的費用。 計費和退款政策.
第十三條(資訊和廣告的提供)
(1) 本公司可以透過電子郵件、簡訊、應用程式通知或類似方式告知會員使用本服務所需的信息,例如付款、續訂和取消、條款和政策的變更、安全事項和服務故障。
(2) 本公司僅在事先徵得會員同意的情況下,以商業目的發送廣告訊息。會員可以隨時撤回同意接收此類資訊。
第十四條(有償服務及費用)
(1) 個人會員的付費服務分為包月(每月 8,000 韓元)及包年(每年 50,000 韓元)。兩個方案都會自動續訂,直到取消。顯示的價格包含增值稅。
(2) 付款前的付款畫面上會顯示各套餐的名稱、價格、使用期限、續約週期及條件。如果本條款中規定的價格與付款畫面上的價格不同,則以會員付款時確認的付款畫面上的價格為準。
(3) 本公司可提供促銷、折扣、免費通行證和類似優惠,但須遵守相關通知中規定的條件。
(4) 企業 VPN 的費用和條件根據第 24 條與每個企業客戶單獨商定。
第十五條(付款方式)
(1) 付費服務依服務使用環境,可採用以下付款方式支付:
- iOS 應用程式:Apple App Store 應用程式內購買
- 從 Google Play 安裝的 Android 應用程式:Google Play 結算
- Web、桌面應用程式、適用於 Chrome 的 StageVPN 以及從 Google Play 以外的來源安裝的 Android 應用程式:透過 Stripe 進行卡片支付(Web 支付)
(2) 本公司本身並未儲存會員卡號等付款方式資訊。付款資訊由相關應用程式市場營運商或 Stripe 處理,本公司僅收到確認付款結果和管理訂閱所需的資訊(例如交易識別碼、計劃、支付金額以及支付日期和時間)。
(3) 相關應用程式市場營運商的使用條款以及計費和退款政策也適用於應用市場付款。
第十六條(自動續展)
(1) 除非會員取消,否則訂閱將在每個使用期結束時自動續訂同一計劃,並透過註冊的付款方式收取費用。
(2) App Store 訂閱需續訂,除非在目前訂閱期結束前至少 24 小時取消。如果在下一個結算日期之前取消 Google Play 訂閱或網路付款訂閱,則不會續訂。
(3) 付款前,本公司會在螢幕上清楚顯示訂閱是否自動續訂、續訂週期和價格以及如何取消。
第十七條(取消訂閱及方案變更)
(1) 會員可以隨時取消訂閱(停止自動續訂)。取消在目前計費週期結束時生效,會員可以在此之前繼續使用服務。可以透過以下方式取消訂閱:
- App Store 付款:iPhone 設定 > Apple ID > 訂閱
- Google Play 付款:Play 商店 > 付款與訂閱
- 網路付款:StageVPN 應用程式或帳戶頁面中的訂閱畫面
(2) 與第 (1) 款的取消(普通取消)不同,年度計劃提前終止時的撤回購買和退款受第 19 條和第 19 條中規定的標準管轄。 計費和退款政策.
(3)每月計畫變更為年度計畫立即生效,原計畫的剩餘期限以各支付管道使用的方式按比例分配。從包年套餐更改為包月套餐將在當前計費週期結束後生效。
(4) 刪除應用程式或登出並不會取消訂閱。透過應用程式市場支付的訂閱必須直接在該應用程式市場中取消,包括在會員刪除其帳戶之前。
第十八條(付款失敗及停止使用)
(1) 若續費失敗,本公司將通知會員並提供寬限期,以便會員檢查付款方式。對於應用程式市場付款,寬限期受相關應用程式市場運營商的政策管轄。網路付款,寬限期為付款失敗後 3 天。
(2) 寬限期結束後仍未完成付款的,將暫停使用付費服務。付款完成後即可恢復使用。
第十九條(退會和退款)
(1) 透過網路付款付款的會員可在付款日起7天內取消購買。但是,如果會員在相關計費期間內已經使用了本服務,則根據電子商務法第17條第2款第5項的規定,退出可能會受到限制。公司在付款前清楚表明這一點。
(2) 儘管有第 (1) 款的規定,如果服務的內容與展示或廣告的內容或合約條款不同,或者合約的履行與其條款不同,則會員可以在提供服務之日起 3 個月內,或者在會員知道或可能知道該事實之日起 30 天內退出。
(三)年度計畫提前終止的退款、因公司原因導致的失敗的賠償、退款金額的計算方法、退款期限詳見《年度計畫》。 計費和退款政策.
(4) 本公司無法直接處理App Store或Google Play付款的退款,會員必須使用相關應用程式市場經營者的退款程序。如有必要,本公司將配合退款請求所需的任何驗證。
第二十條(費用變更)
(1) 公司可以更改其費用。更改後的費用適用於更改後新購買的訂閱。
(2) 如果公司增加現有訂閱的續訂費用,將根據電子商務法和其他適用法律的規定,在增加金額之前至少 30 天通知會員增加的金額、何時生效以及如何拒絕同意或取消,並通過法律規定的方法取得會員的同意。如果會員不同意,訂閱將不會按增加的費用續訂,並將在當前計費週期結束時結束。
(3) 對於透過應用程式市場支付的訂閱,相關應用程式市場營運商制定的通知和同意程序也適用於費用變更。
第二十一條(多付、誤付)
(1) 若錯誤收取費用或多次收取費用,本公司將在核實後按付款方式全額退還多付的金額。如果無法透過相同方式退款,則將透過與會員同意的方式進行退款。
(2) 若因非公司原因造成多付款項,會員可能需要在合理範圍內負擔退還費用。透過應用程式市場進行的超額付款受相關應用程式市場運營商的政策管轄。
第二十二條(公司的義務)
(1) 本公司遵守適用的法律和本條款,並努力可靠地提供服務。
(2) 公司依下列規定保護會員的個人資訊 隱私權政策 並且不儲存或查看通信內容。
(三)公司如認為會員的意見或投訴合理,將及時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及時限告知會員。
第二十三條(會員的義務和禁止的行為)
(1) 會員必須遵守適用的法律、本條款、 可接受的使用政策 以及公司宣布的任何預防措施。
(2) 會員不得有下列行為。可接受使用政策中規定了詳細的標準。
- 使用本服務進行或協助進行法律禁止的行為或犯罪
- 欺騙或騷擾他人,例如發送大量垃圾郵件或簡訊、網路釣魚或實施欺詐
- 攻擊系統和網絡,例如透過駭客攻擊、拒絕服務 (DoS) 攻擊、未經授權的掃描或分發惡意軟體
- 侵犯他人的智慧財產權,例如版權或其他權利
- 濫用專用 IP,例如將企業專用 IP 用於合約以外的目的或在企業外部共享
- 未經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轉售、轉讓或出借服務或帳戶
- 規避公司規定的使用限制,例如同時連接數或使用期限,或規避付款或驗證程序
- 超出法律允許範圍對本公司軟體進行逆向工程或修改,或乾擾本服務的正常運行
- 盜用他人信息,或冒充本公司或第三方
第二十四條(商業服務的特別規定)
(1) 商業 VPN 根據公司與商業客戶之間簽訂的單獨合約、訂單或報價單(「商業合約」)提供。若商業合約的規定與本條款不同,則以商業合約為準。
(2) 費用、合約期限、使用者數量(席位)、專用IP數量、可用國家和類似事項在商業合約中規定。本公司根據業務合約開立發票,並根據適用法律的要求開立稅務發票和其他證明文件。企業客戶必須在發票上註明的到期日之前支付費用。
(3) 如果企業客戶遲交費用,公司可以要求在指定期限內付款,如果未在該期限之前付款,公司可以在事先通知後限制使用本服務。
(4) 企業客戶在管理控制台中指定管理員並邀請和刪除團隊成員,並且必須立即刪除因辭職、調動或類似原因而不再獲得授權的團隊成員。企業客戶有責任確保團隊成員和管理者對服務的使用符合這些條款和可接受的使用政策。
(5) 如果企業客戶向公司註冊團隊成員的個人資訊(例如電子郵件地址),則企業客戶必須具有這樣做的合法依據,例如根據適用法律的要求向這些團隊成員發出通知並獲得他們的同意。
(6) 在業務合約期限內,分配專用 IP 供企業客戶使用,且 IP 位址的任何權利均不會轉讓給企業客戶。如果有不可避免的原因,例如伺服器搬遷、對託管提供者的故障或情況的回應,公司可以在事先通知後(或在緊急情況下,事後立即通知)更改專用IP。合約終止時,公司將收回專用IP。
(7) 出於安全和爭議處理目的,在管理控制台中執行的操作(例如邀請和刪除團隊成員以及更改設定)將保留為審核日誌。
第二十五條(使用限制)
(1) 如果會員違反第二十三條或使用合理政策,公司可以根據違規的嚴重程度以及是否重複發生,採取發出警告、限制使用某些功能或伺服器、暫時停止使用、終止服務協議等措施。
(2) 在採取措施之前,公司將告知會員採取措施的理由、具體內容以及如何提出異議。但是,如果需要採取緊急行動以防止對其他使用者或服務造成損害,或根據適用法律有要求,公司可以先採取措施,然後立即通知會員。
(3)會員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4天內向客戶中心提出對措施的異議。如果公司認為異議合理,將立即恢復會員的使用。
(4) 因會員重大違規行為而終止服務協議時的退款適用計費和退款政策,公司可以就違規行為造成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二十六條(帳號刪除及服務協議終止)
(1) 會員可以隨時透過應用程式的帳戶畫面或客戶中心請求刪除其帳戶(終止服務協議),本公司將根據適用法律的規定立即處理該請求。
(2) 帳戶刪除後,帳戶及相關資訊將依規定銷毀 隱私權政策。但是,根據適用法律必須保留的資訊(例如交易記錄和連接日誌)將在規定期限內單獨存儲,然後銷毀。
(3) 刪除帳戶並不會自動取消透過應用程式市場支付的訂閱,因此會員必須在刪除帳戶前在相關應用程式市場取消此類訂閱。對於網路支付訂閱,自動續訂會在帳號刪除後停止。
第二十七條(智慧財產權和軟體的使用)
(1) 服務、應用程式、軟體、商標(StageVPN 名稱和標誌)以及網站的設計和內容的權利屬於公司或其各自的合法所有者。
(2) 本公司授予會員非排他性、不可轉讓的權利,以在根據本條款使用服務所需的範圍內使用應用程式和軟體。未經本公司同意,會員不得複製、散佈或出售這些內容,或據此創作衍生作品。
(3) 應用程式中包含的開源元件(例如 WireGuard)受各自授權的約束,且這些條款不限制根據這些授權授予會員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透過應用市場取得應用程式的特別規定)
(1) 當會員使用從 App Store 或 Google Play 取得的應用程式時,相關應用程式市場營運商的使用條款和政策也適用。如果這些條款與應用程式的下載、付款或退款方面的條款相衝突,則以應用程式市場營運商的條款為準。
(2) 以下內容適用於從 App Store 取得的 iOS 應用程式:
- 這些條款僅由會員和公司之間簽訂,Apple Inc.(「Apple」)不是這些條款的一方。該應用程式及其內容由公司(而非 Apple)負責。
- 根據 App Store 服務條款中規定的使用規則,使用該應用程式的授權僅限於會員擁有或控制的 Apple 品牌產品。
- Apple 沒有義務提供與該應用程式相關的任何維護和支援服務。
- 如果應用程式未能遵守任何適用的保證,會員可以通知 Apple,Apple 會將應用程式的購買價格退還給會員。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Apple 對應用程式不承擔任何其他保固義務。因未遵守任何保證而導致的任何索賠、損失、責任、損害、成本或費用將由本公司根據本條款處理。
- 本公司(而非 Apple)負責解決會員或任何第三方與應用程式或會員擁有和/或使用應用程式有關的任何索賠,包括產品責任索賠、應用程式不符合任何適用的法律或監管要求的索賠,以及根據消費者保護立法產生的索賠。
- 如果任何第三方聲稱該應用程式或會員擁有和使用該應用程式侵犯了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則公司(而非 Apple)將負責任何此類索賠的調查、辯護、和解和解除。
- 會員聲明,會員不位於受美國政府禁運的國家或已被美國政府指定為「支持恐怖主義」的國家,且該會員未列入任何美國政府禁止或限制方名單。
- 有關應用程式的查詢和投訴應直接聯繫第 31 條中所述的客戶中心。
- Apple 及其子公司是這些條款的第三方受益人,會員接受這些條款後,Apple 將有權作為第三方受益人強制執行這些條款作為第三方受益人。
第二十九條(損害和服務故障的賠償)
(1) 若公司或會員違反本條款對對方造成損害,則必須賠償對方的損失。但當事人無故意或無過失行為的,則不在此限。
(2) 若付費服務因公司原因而在未事先通知的情況下連續 4 小時或以上中斷或失敗,公司將免費延長服務,期限為中斷或失敗持續時間的 3 倍。如果服務在沒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連續中斷3天或以上,或者一個月內中斷或故障累計時間超過72小時,會員可以終止合約並退還剩餘期間的費用。詳細標準載於 計費和退款政策.
(3) 本公司對會員因本公司的一般過失而遭受的損害所承擔的責任,以損害發生之日前12個月內會員向本公司支付的服務費總額為限。但因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損害、死亡或人身傷害、個人資訊外洩等適用法律另行規定賠償標準的損害不在此限。
第三十條(責任的免除)
(1) 因自然災害、戰爭、設施電信業者服務中斷等不可抗力而無法提供服務的,本公司不承擔責任。
(2) 因會員原因(例如未能妥善管理帳戶、設備或網路設置,或違法使用)而造成的服務使用中斷或損害,本公司不承擔責任。
(3) 對於因第三方網站、應用程式或內容服務的使用條款或內容而阻止存取或因使用其而造成的損害,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除非本公司故意或疏忽行事。
(4) 本條的任何規定均不能免除本公司因其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產生的責任,或根據適用法律不能限制的責任。
第三十一條(通知與客戶支援)
(1) 公司向個人會員發出通知時,使用會員註冊的電子郵件地址、手機號碼或應用程式通知。
(2) 本公司向全體會員發出通知時,可在應用程式或網站上發布至少 7 天的通知,以代替個別通知。但對會員交易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將另行通知。
(3) 有關服務使用的查詢和投訴可提交至客戶中心(電話[客戶中心電話]、工作時間[客戶中心營業時間]、電子郵件 support@stagevpn.com).
第三十二條(爭議解決、適用法律和管轄)
(1) 若因本服務發生爭議,本公司與會員應真誠協商解決。會員可向韓國消費者院(한국소비자원)、電子商務調解委員會(전자거래분쟁조정위원회)等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2) 這些條款和服務的使用受韓國法律管轄。但這並不影響會員經常居住地法律保障消費者的權利。
(3) 公司與會員之間的訴訟必須向民事訴訟法(민사소송법)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對於與商業客戶的訴訟,適用商業合約中指定的法院(如果有)。
附錄
這些條款於 2026 年 10 月 1 日生效。
修訂歷史
| 版本 | 已發表 | 有效的 | 變更摘要 |
|---|---|---|---|
| 1.0 | 2026 年 9 月 29 日 | 2026 年 10 月 1 日 | 初始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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